(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千金药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千金湘江药业28.92%的股权及千金协力药业68%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62,346.69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8.77元/股,发行数量为70,677,467股。株洲国投作为控股股东,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千金湘江药业和千金协力药业均为医药制造企业,主要业务涵盖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千金湘江药业拥有71项授权专利,千金协力药业拥有26项授权专利。千金湘江药业和千金协力药业均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资质。千金药业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株洲国投已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千金药业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低于10%,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千金药业已按关联交易依法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批准程序。千金药业与株洲国投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千金湘江药业和千金协力药业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