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牟文、王蓓、杨勇、邓昭平、严洪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此外,五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均表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自查结果显示,他们在2024年度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体包括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等情况,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曾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报告人均确认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