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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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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长许明哲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56人,代表股份834,41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48%。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 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选举马勇、国海军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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