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注册资金1000万元。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至7988.46万元,调减土建工程至19074.75万元,总投资额不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宏昌致远实缴出资,并提供不超过14055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0.5%,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将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