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3月7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山东港口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43人,代表股份5,408,534,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2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原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A股同意1,279,508,920股(99.7746%),反对422,200股(0.0329%),弃权2,467,300股(0.1925%);H股同意603,898,508股(99.9902%),反对59,000股(0.0098%)。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988,920股(96.141%),反对422,200股(0.5638%),弃权2,467,300股(3.295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