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民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启辉))
本人作为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检查和指导公司的经营治理工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注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2024年公司完成4份定期报告和44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已建立适应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相关法规,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