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4-84号])
天健审〔2025〕4-84号,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恒润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本报告仅供恒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我们认为,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润股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第4页表格显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中,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为23032.77万元,上年度为39971.72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算力设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