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每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69亿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4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43,324股后,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6,180,196.80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5.26%。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12月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4,635,147.60元,加上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金额,合计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4.20%。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