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继续实施2022年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决定终止该计划及配套文件。本次拟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7%,回购价格为8.5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额约为57,538,390元。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注销手续及减资程序。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