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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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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叶大林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7,475,598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0,92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沈志林、夏信群、叶星月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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