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锦天城律师审阅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文件。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5月10日至20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5月31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6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月15日和19日,公司分别完成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注销7,056,5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600,93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1元/股或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锦天城律师认为,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