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冯琳律师、汪节云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三楼302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357,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183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7,335,184股同意,20,082股反对,1,900股弃权;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7,338,776股同意,17,590股反对,800股弃权。中小投资者对议案2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