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监事签字:刘荣光、吴绍臣、周井军,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