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评价结论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超市、百货、物流运输、金融业务等,涉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重点关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招商管理、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费用管理、消防和食品安全等高风险领域。
公司通过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基于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流程制度内容过时、未及时更新、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授权调整与流程制度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