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赵新民先生、李宗义先生、周蔚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此外,三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具体自查结果显示,三位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