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宝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特宝生物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审计报告指出,特宝生物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表明,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公司治理、销售、采购、生产、资产管理、研发、投资、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主要业务和事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