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荣昌生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在任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结合各位独立董事自查的结果和公司评估和调查的情况,出具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郝先经先生、陈云金先生、黄国滨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