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2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参会的独立董事有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中涉及的2024年度实施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