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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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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5层10000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2:50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洪勇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3: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包括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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