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出具。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保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4,6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于2025年2月25日开始,60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归属数量为392,275股,授予价格为16.33元/股。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归属登记手续。本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3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