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4日14:3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公司提前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了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会期、审议事项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5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4,618,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0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股份932,189,44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9名,代表股份62,429,223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陈碧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89,407,58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4761%,反对4,538,087股,弃权673,001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500,66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1.6904%,反对4,538,087股,弃权673,001股。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出新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