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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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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资本”)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越秀资本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501,713.24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核心关键人员,总计不超过57人,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存续期为“锁定期12个月+6个月”。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不超过1%。存续期内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

越秀资本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计划,并公告相关文件。股东大会将在未来审议该计划,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按规定披露信息。该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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