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滨化股份: 滨化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滨化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00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000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涉及的公司减资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2:00,13:30-17:30。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联系方式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69号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56600,电话400-869-6888转601。特此公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滨化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