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战略性放弃部分盈利能力弱订单的原因,嘉绮瑞业绩承诺期满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停止天然气销售和船舶租赁业务的背景,销售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关联交易的背景及定价公允性,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及变化原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文化、传媒、广告相关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诉较多的背景和原因,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实力及资金来源,燕新集团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入股时间,认购对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情形,前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多次延期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等。核查程序包括查阅相关合同、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资料,核查工商信息及网络公开信息。核查意见认为,发行人相关业务及财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