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12日,检查人员为陈春芳和姜岳。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保护公司利益长效机制、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检查结果显示,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三会会议记录完整,董监高依法履职,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人员资产等方面保持独立。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召开会议并提交工作报告。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内容完整,无重大变化或未披露事项。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制度,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且价格公允。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情形,募投项目实施过程无重大风险。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下降40.41%和43.26%,主要因募投项目产能爬坡和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公司已按规定履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