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且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安排未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计划可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为股东带来高效持久回报。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