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唐发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0751-1号,报告编码:京251XUPKNU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发电”)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包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这是大唐发电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认为,大唐发电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工作,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