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胡亚玲女士、孟兆胜先生、陈永平先生、李鹏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四位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成为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上述主体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四位独立董事均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相关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任职。他们也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四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四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