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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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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此次大会。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2户,持有表决权数量119,612,063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47.99%,会议由董事长郭恒华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表决情况为:普通股(A股)同意118,556,230股,占比99.1172%,反对548,247股,占比0.4583%,弃权507,586股,占比0.4245%。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为:同意35,261,655股,占比97.0927%,反对548,247股,占比1.5095%,弃权507,586股,占比1.397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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