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3月))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且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审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财务负责人聘任等。决策程序要求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提供相关书面资料,重要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