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注册资本21,600万元,总部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涵盖农药及中间体、农药制剂、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股份集中存管。股东享有股利分配、监督经营、查阅资料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缴纳股金等义务。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