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北化工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化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鲁北化工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鲁北化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身及其11家分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财务报表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资金活动等。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手册和管理制度手册开展评价工作,制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