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协鑫能科”)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协鑫能科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协鑫能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如下:不超过45,000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不超过69,004.07万元用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参考LPR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