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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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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2: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93,70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6.9017%;网络投票股东94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28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7334%。总计947名股东参与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98,982,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7.635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8,038,214股(99.5256%),反对474,800股(0.2386%),弃权469,200股(0.2358%)。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336,500股,反对474,800股,弃权469,200股。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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