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南园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180,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540,86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9,828股。中小投资者共1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9,828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1,663,318股,反对184,479股,弃权332,895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2,454股,反对184,479股,弃权332,895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