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波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广杰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三年。张广杰先生简历如下: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2年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历任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审计室主任助理、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办副主任等职,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截至公告日,张广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