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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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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针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主要内容包括:

  1. 交易目的:本次交易旨在解决交投集团与宁波建工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交投集团旗下房建施工、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等业务领域的归集和整合,提升上市公司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2. 资产基础法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值152,720.06万元,增值率16.49%。未采用收益法评估因宏观经济波动大,无法合理预测未来风险及收益。

  3. 关联交易: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206,819.32万元、229,835.44万元和73,053.09万元;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1,151.79万元、44,643.48万元和15,392.74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采购占比略有上升。

  4. 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交投集团将标的公司持有的交工矿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交投资源,将PPP项目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大通公司,将顺通贸易100%股权和智领检测70%股权转让给交富公司。

  5. 标的公司诉讼和行政处罚: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报告期内存在4项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整改完成。

  6. 律师核查意见:律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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