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祁和生、刘红乐、王建平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祁和生、刘红乐、王建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