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贝隆精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415,054.85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募集资金已投入19,284.02万元。
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主要原因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薪酬、税费、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支付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将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已建立相应操作流程,确保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将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认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