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除贵公司已披露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靓怡机
吴家辉吴家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