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股票数量为91,368,421股,发行价格为1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35,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20,163,802.37元。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包括控股股东童建国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未超过35名。控股股东童建国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确认募集资金已到位。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