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在筹划初期及时申请股票停牌,限定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为少数核心管理层,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内;参与制订、论证交易方案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按要求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材料;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告知其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股票;在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