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而进行的新设公司、合资、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不包括证券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增强公司竞争力,合理配置资源,创造经济效益。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决策。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况。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批准。对外投资管理由总经理、证券投资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审计部门等分工协作,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及有效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确保其运营决策符合公司利益。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确保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确保投资决策的严谨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