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2023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023年6月20日,公司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并完成首次授予。2024年5月6日,公司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调整为9.00元/股。因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1名身故,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合计55.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57.07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总计作废112.575万股。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