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受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88,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8,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会议由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独立董事郑伟宏进行了委托投票权征集但未收到委托投票。表决结果显示,三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96%的赞成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