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88,000,000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0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承诺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保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