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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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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5(临)-2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3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 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931,229股,占比21.50%; 2.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288,300股,占比5.00%; 3. 宁琛,持股7,214,400股,占比3.88%; 4. 张甦荣,持股4,240,000股,占比2.28%; 5.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10,647股,占比1.89%; 6. 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398,588股,占比1.83%; 7. 张金钢,持股2,508,700股,占比1.35%; 8. 单雅军,持股1,521,856股,占比0.82%; 9. 姚家虹,持股1,056,000股,占比0.57%; 10. 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持股1,013,600股,占比0.5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上述一致。

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数。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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