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谷莉、陆星宇、李文宝、陆群威及届满离任独立董事Jingsong Wang(王劲松)、李大明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董事会核查了在任及届满离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符合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效履行了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