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出具法律意见书。汇中股份成立于2010年8月6日,2014年1月3日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371。
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已通过多项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最长24个月;持股计划认购股份不超过1,803,0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61%;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汇中股份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公告等必要程序,但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计划。此外,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