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受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议案,并于2025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会议定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4:30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实际出席股东共计247名,代表股份数120,45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09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20,141,080股(99.7388%),反对177,500股(0.1474%),弃权137,100股(0.113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747,870股(93.7856%),反对177,500股(3.5062%),弃权137,100股(2.7082%)。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